美术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开学第一课”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活动简报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9日]
按照音乐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美术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9月18日上午9:30在美院B307会议室召开了主题学习会议。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毅、院长杨为渝、副院长周靖明、张争、田勇、院长助理刘天宇及各系正副主任参加了学习,会议由李毅书记主持。
在“开学第一课”上,李书记要求各系部主任认真学习,并在各系部中深入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主题的学习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师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传承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形式多样的方式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开学第一课”学习结束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美术学院还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会上李毅书记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的相关情况,阐述了《条例》的创新内容和特点,讲解了《条例》规定的巡视范围、内容、方式、权限、程序、纪律、责任等方面的深刻内涵。他指出,《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把握精神实质。
通过“开学第一课”的学习,在美院师生中大力弘扬感悟历史、爱国爱党,圆梦中华的正能量。《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深刻认识到“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个新起点; 对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川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