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解读两个《决定》:一个管总 一个专项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已于2018年6月29日至30日在成都举行。这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听取和讨论了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省委书记彭清华就两个《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四川发展的战略谋划,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7月2日下午举行的解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首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办公厅综合室主任杨立介绍,审议通过两个《决定》,是这次全会的一大亮点,也是这次全会形成的最重要的成果。研究制定两个《决定》的重大安排,是彭清华书记亲自谋划、亲自确定的。文件起草工作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彭清华书记亲自把关定向,确定文件框架布局、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大举措,亲自逐字逐句反复修改,亲自召开各个方面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倾注了大量心血。这两个《决定》特点十分鲜明,概括起来讲,就是在方向上高度一致,在定位上合理分工,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在写法上务求实效。
杨立介绍,两个《决定》方向上高度一致,主要体现在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主题主线贯穿全篇,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四川的具体化。定位上合理分工,主要体现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是一个管总的指导性文件,涉及治蜀兴川方方面面;《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是一个专项文件,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如何实现四川高质量发展。内容上各有侧重,主要体现在管总的《决定》强调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省委梳理的“十个指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方面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一项一项作出安排部署,明方向、定任务、拿举措;高质量发展《决定》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四川高质量发展针对性提出26条重大举措。
杨立接着谈到,两个《决定》还在写法上务求实效,主要体现在两个《决定》都既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又强化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力求方向明确、措施具体、落实有力。特别是对高质量发展《决定》,彭清华书记明确要求打破常规、直奔主题、提出“干货”,不穿靴戴帽、不面面俱到。两个《决定》的制定过程,也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充分运用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几上几下、反复修改,可以说是全省上下的共同智慧结晶。
杨立表示,总之,两个《决定》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是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会前征求意见和全会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两个文件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一以贯之坚持省委既定部署,又与时俱进作出新部署、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回答了事关四川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符合我省实际,顺应群众期盼,是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作出的总体擘画坚定前行的方向指引,是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