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院团委、学生会改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7日]
各系.部.处:
为了适应我院新的形式,提高院学生会的选举透明度,增强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做到民主、公平、公正,更为了对学生会形成一种监督的机制,使其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也为了更多的发现愿为学院发展做贡献的优秀学生,学生处根据院党总支的要求,决定本次换届选举将采取系部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学院团委、学生会换届选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取得本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保持积极上进的态度;
3、学习成绩必须全部及格。
4、能从学生角度出发,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有较强的事业感和责任心。
5、诚实、踏实;具备良好的心理和生理素质。
6、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7、必须首先当好普通学生,以普通学生的身份模范遵守各项校纪班规,杜绝当特殊公民。
二、报名程序
系部推荐:10月6日——10月15日 申请人到班主任处报名,条件符合的交书面申请一份。
审 核:10月15日——10月16日 学生处审核,张榜公布侯选人名单。
三、竞选时间
10月21日 学生会改选
10月 22日 团委改选
四、竞选规则
本次竞选采取竞选演说 ,综合学院和系部意见产生结果。
竞选演说要求:
(1)竞选人需着装整洁,举止端正,陈述内容积极向上;
(2)脱稿演说。演讲辞包括:自我介绍、竞选职务、竞选动机、施政纲领等
(3)陈述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若超过两分钟现场计时员将立即打断以确保整场大会时间不超时;
五:代表条件:
各系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应该为我院在籍学生,品学兼优,有为我院各族同学服务的愿望和一定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各系代表数应占系总人数的10%,其中包括:党员代表,男性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
附(学生会.团委各部门改选职务):
学生会各部门(30人) |
团委各部门(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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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 |
1名 |
勤俭副部长 |
2名 |
副书记 |
2名 |
副主席 |
3名 |
学习部长 |
1名 |
秘书长: |
1名 |
秘书长 |
1名 |
学习副部长 |
2名 |
副秘书长 |
1名 |
副秘书长 |
1名 |
宿管部长 |
1名 |
组织部长 |
1名 |
文娱部长 |
1名 |
宿管副部长 |
2名 |
组织副部长 |
2名 |
文娱副部长 |
2名 |
纪检部长 |
1名 |
宣传部长 |
1名 |
宣传部长 |
1名 |
纪检副部长 |
2名 |
宣传副部长 |
2名 |
宣传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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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长 |
1名 |
社团部长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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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副部长 |
2名 |
社团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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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长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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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副部长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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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部长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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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任学生干部也必须向系部提出申请,并交书面申请一份,否则视为弃权。
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学生处 团委
200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