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9日]
一、活动主题
弘扬时代青春,倡导人生价值
二、活动时间
2007 年 9月 -10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四、参加对象及要求
1 、四川省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 )。
2 、被评选人物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推动着改革和发展作用,诠释着对学校、国家、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3 、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于学习、甘于奉献、敢于创业、志存高远。
4 、在全面发展、自强励志、爱心扶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成绩卓著,事迹感人。
五、评选及组织方式:
1 、推荐方式: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通过各校园团委完成;联名推荐中,凡 30名及其以上学生可联名推荐参选人;学生也可进行自荐。组委会组织评审团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员即可取得 SP短信和网络投票名额,并有机会追逐感动校园人物大奖。
2 、材料要求: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推荐候选人,均应按要求填写《四川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参选人推荐表》,并附详细材料 ,包括个人简介,课余实践活动的经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事迹资料打印稿、自拍 DV短片等。
3 、报名时间: 2007年 9月 19至 10月 8日,到川音美术学院学生处段宁波老师处报名,电话: 66440063。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四川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见附件),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组委会将邀请主办单位、媒体单位、社科院及大学知名教授等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七、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 9月),组织比赛筹备工作和校园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 10月),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和举行颁奖晚会。
八、奖项
本活动设置省级奖项,为获奖选手颁发奖品和证书,奖项如下:
1 、四川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入围奖;
2 、四川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提名奖;
3 、四川省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人物大奖 10名。
九、有关事项及要求
1 、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校园为导向,弘扬主旋律,寓教育于活动中,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康协调发展。本届评选活动打破了以往常规评审方式,由大学生参与评选工作。因此,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校报、校刊和黑板报等媒体,广泛宣传,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用先进思想占领校园文化阵地。
2 、整合资源,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努力整合社会资源,为活动有序持久开展打下基础。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活动,形成活动高潮,营造氛围、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3 、学校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28-86272935 ,传真: 028-86638310。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