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美术学院党总支组织学习《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成都美术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立即组织4个教工党支部及时认真学习《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各教工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线上学习与自我学习三种方式,认真开展此次的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全体党员围绕《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构成诬告陷害的行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认识到要把《实施办法》转化为行动担当,营造匡扶正气、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对少数别有用心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意图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依纪依规依法严惩不贷,为广大师生行使监督权利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对一心为公、敢闯敢试的大胆鼓励支持,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全体党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尽心尽责、大胆干事,认真遵守《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一份力量。
教工第一党支部学习情况
教工第二党支部学习情况
教工第三党支部学习情况
教工第四党支部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