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身边雷锋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0日]
各部门,各总支:
为落实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身边雷锋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川宣发〔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川音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身边雷锋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委有关精神,围绕“敬业奉献”主题,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员工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积极投身川音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大力挖掘各部门、各总支的先进集体和敬业标兵,用先进事迹感动全校,用榜样力量引领工作,教育广大教职员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川音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双争”活动于2016年4月初启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2016年4月起,结合我校实际,党委宣传部牵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各部门、各总支要利用好政治学习时间宣传、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更好服务于教育、服务于社会。
第二阶段:征集推荐
推荐方式:各部门、总支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各部门、总支在充分挖掘在本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敬业标兵,研究提出候选名单。推荐先进集体(个人)名单需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文字介绍和最能反映先进事迹的工作照片3张,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第三阶段:开展评选
2016年5月中下旬,校党委宣传部将收集的校级推荐名单报请学校领导审核,并抽调各单位、各总支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体投票,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日且无不良反映之后推荐至省委宣传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双争”活动是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总支要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鼓励引导干部职工“干好8小时,做好手上事”,积极争做“敬业标兵”,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实践公民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二)立足实际,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总支要着重推选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爱岗敬业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部门、总支要深入挖掘,充分考量,确保推荐的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群众性,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宣传计划,各部门、总支积极配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部门、总支要组织单位教职员工学习推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对敬业标兵的关系和爱护,解决工作、教学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在全校形成“好人好报”“真善美”的正面效应。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9日